我想引用堪称此领域专家的韩信大学旧约学教授K博士的解释。下面引用的内容摘自K教授发表于1996年8月号<牧会与神学>杂志上关于灵魂问题的一些论述。虽然对普通信徒来说,这内容多少有些难解,但为了不偏离K教授的本意,我直接引用原文。
(1) 关于创世记2章7节生气和灵的问题
“创世记2章7节将人定义为‘地表面的尘土(阿法尔明哈阿达马)’被上帝吹入‘生气’后形成的‘生命体’(内佩什哈亚)。
这清楚地定义了人的本质,无法做出比这更明确的规定和定义了。这节经文的希伯来思想没有将灵魂看得比肉体更有价值,也没有将人二分为灵魂和肉体的结合。将人视为灵魂和肉体之结合的观点与旧约圣经的救赎史上下文完全不符。
希腊式思想认为人由灵魂和肉体组成、灵魂是比肉体更有价值的‘与神类似的灵性的东西(胡牟伊欧希思)’,死后两者分离,肉体腐烂、灵魂不灭。但创世记2章7节的希伯来式理解中却找不到这样的思想。换句话说,上帝造人时将不灭之灵魂注入必死之肉体的论点是不成立的。创世记2章7节只是强调人的生命绝对归于造物主上帝,我们不该试图得出其他更多的结论。”(牧会与神学,‘96,8月号,157)。
K教授以非常诚实和准确的说法对创世记2章7节进行了解释。人类最初被造时,可以永远活着,但这是有条件的;不吃善恶果,然后再吃生命果时,就能永远存在。上帝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2:17)。人不是无条件的不朽,如果不符合条件,就只有死。上帝在这样的人身上放入一种叫“灵魂”的不灭元素的说法是矛盾的,是人在随意捏造上帝的创造原理,是荒诞无稽之谈。
(2)关于70士译本 [希腊语译本] 圣经的问题
将希伯来语圣经译成希腊语的[70士译本]圣经为了将主导圣经潮流的希伯来思想转化为希腊思想,进行了很多尝试。对此,K教授解释如下:
“希伯来语旧约圣经将上帝的‘形象’(切莱姆)和上帝的‘样式’(德穆特)以同义平行法进行单纯的并列反复来强调它的意思,然而希腊语译本却试图强调‘爱康’(形象)和‘胡牟伊欧希思’(样式)之间严格的质的区别。希腊语译本认为,在人堕落的同时,‘胡牟伊欧希思’,即与上帝的神性本质‘类似的东西’(胡牟伊欧希思)消亡,只剩下人性的东西,即‘爱康’。为支持这一观点,希腊语译本删除了创世记3章堕落说以后出现的所有‘胡牟伊欧希思’(样式),代之以‘爱康’(创世纪 5:1)或“伊德亚”(创世纪 5:3)。希腊语译本是在误导人,它让人以为旧约以柏拉图思想(像柏拉图的「法埃顿」)理解人,即死亡时灵魂和肉体分开,或灵魂属于比肉体更优秀的神性本质。”(牧会与神学,1996.8月号,156,157)
K教授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由此可以看出,希腊哲学思想通过向圣经希伯来思想渗透给人灌输非圣经思想,使人对圣经很多地方的理解偏离原意。正如已经解释过的,圣经的希伯来思想不是将人分离成身体和灵魂,而是将人看成一个已完成的具有人格的个体。但希腊哲学思想总是用二分法将人分离为身体和灵魂。将希伯来文圣经翻译成希腊文的 [70士译本]为了将希腊这种二分法思想引入圣经,做了不符合原文的不合理翻译。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尝试是将上帝在创造人时所说的话“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创世记1:26)做了改变。作为圣经的记录者,希伯来人经常使用同义或反义平行法进行强调或对比。我们非常熟悉的一节经文“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中,“灯”和“光”都是同义平行法用词,不是不同的意思,是相用的意思;“脚”和“路”也是如此。同样,创世记1章26节中的“形象”和“样式”也是同义词,没有另外的意思。
然而, [70士译本]企图通过对这两个词的各自不同的解释,将希腊二分法思想带入圣经。
他们将“形象”解释为‘人性的’并译为‘爱康’,将“样式”解释为‘神性的’并译为‘胡牟伊欧希思’,然后把人说成是具有‘人性的一面’和‘神性的一面’的混合体,说人堕落后‘神性的一面’(“样式”,胡牟伊欧希思)消失,只剩下‘人性的一面’(“形象”,爱康)。这种概念后来发展成为理论,主张人死后崇高的灵魂从罪恶的身体中分离出去;这种理论的发展使希腊灵魂不灭思想最终在教会中作为教义站稳脚跟。今天,这种思想支配着大多数基督徒的想法和教义,这确实令人恐惧和惊讶。